一、 帮助核心企业应收账款融资出表不增加负债
一个企业在供应链上的地位,是否强势弱势,并不是只靠企业有多大、实力有多强来决定的。在供应链的贸易交易中,不仅中小企业受着应收账款、预付账款等结算条件的煎熬,大企业在经营中一样会不得不接受这样的结算方式。因为不同意强势供应方或者强势客户的贸易条件,就没有办法保证向客户供应或者就没有业务做。核心企业做为供应商或者服务商,面对强势客户要求赊销结算的条款不得不接受,核心企业就会面临应收账款带来的管理成本、资金压占成本、应收账款回不来的风险,也同样面临流动性的问题(缺钱)。 核心企业开展供应链金融,可以把对其客户的应收账款通过自己专营的供应链金融公司,转让给第三方的金融机构、或者对接资本市场,实现资金回笼,应收账款卖断出表(实现融资又不增加负债),减少自身风险和管理成本。核心企业对其分销商,为了多大销售,如果对其赊销,风险大、资金占用大,企业对财务的考核(也有资本市场需要)不能有坏账或者对坏账率有一定的要求,可以把这部分赊销业务转移到自己的或者关联的专营供应链金融公司去做。专业的供应链金融公司相比企业本身专业性更强,金融资源更多。
二、 实现融资又不需要支付利息
现实中每个大企业,都会通过各种渠道进行融资。中国是一个以债权融资为主,股权融资为辅的国家。核心企业做为大企业,也必然和其他企业一样。融资方式有很多种,其中就分为有息负债和无息负债。有息负债一般都是通过外部的金融机构进行融资,无息负债一般是通过商业信用,对其上游进行赊销,对下游进行预付来实现的。核心企业虽然在供应链上具有强势地位,决定着贸易的条件,包括结算方式,但是核心企业一般也不会乱用这种权力。按照正常的业务,供应商与核心企业的账期是固定的,加上供应链金融只能解决供应商融资问题,并没有影响核心企业的负债。但是现在比较流行的是可以拆分可以流转的电子应收账款产品,很多核心企业都会延长对其供应商的应付账款,核心企业把延长这部分应付账款的成本通过其一级供应商,再转给其他需要资金的供应商,接受电子应收账款并流转出去的供应商,相当于不用支付成本就直接获得了现金,接受电子应付账款的资质差需要钱的供应商,可以低成本高效率的融资,一举三赢。当然,商业汇票也可以实现这个功能。这种通过延长账期实现融资的方法,核心企业是既实现了融资,又没有增加利息的负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