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业支持绿色建筑发展潜力尚未发挥充分
2021年10月2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在《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指出“建设高品质绿色建筑。实施建筑领域碳达峰、碳中和行动。实施绿色建筑统一标识制度。建立城市建筑用水、用电、用气、用热等数据共享机制,提升建筑能耗监测能力。推动区域建筑能效提升,推广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服务模式,降低建筑运行能耗、水耗,大力推动可再生能源应用,鼓励智能光伏与绿色建筑融合创新发展?!贝罅Ψ⒄孤躺ㄖ唤鍪俏夜拿鹘ㄉ韬途寐躺吞甲偷谋厝灰?,也是我国在应对气候变化过程中应该承担的大国责任。
《意见》要求,“加强财政、金融、规划、建设等政策支持,推动高质量绿色建筑规?;⒄?,大力推广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发展零碳建筑?!钡?,我国绿色建筑的发展长期主要依靠行政力量和财政资金,市场化机制尚未形成。进入“十四五”以来,财政资金已逐渐不能满足建筑领域绿色化发展的需求,传统的推动建筑领域绿色化的工作需要与绿色金融相结合,形成土地、价格、财税、金融的综合支持体系。
建筑活动在我国能源消费中占很大的比重。根据2020年11月中国建筑节能协会能耗专委会发布的《中国建筑能耗研究报告(2020)》显示,2018年全国建筑全过程能耗总量为21.47亿tce(标准煤计量当量),占全国能源消费总量比重为46.5%。2018年全国建筑全过程碳排放总量为49.3亿tCO2e(每吨二氧化碳当量),占全国碳排放的比重为51.3%。而且从发达国家的经验来看,随着我国城镇化的进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建筑能耗很可能会持续增长,峰值时占全社会终端能耗的比例或达 40%。另外,在工业、建筑和交通三大能源消费部门中,建筑部门的减排潜力最大。因此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应该成为推动中国经济绿色低碳转型的重要一环,是我国实现碳排放达峰目标的关键。
绿色建筑在中国的发展已驶入快车道。“十三五”时期以来,我国绿色建筑的覆盖范围逐步扩大、建设水平不断提升,这都离不开相关政策与标准的推动和指引。
银行支持绿色建筑面临的约束
在现阶段, 绿色金融在支持绿色建筑的过程中还面临多种约束。我们在多家银行金融机构的调研结果显示,这些约束至少有如下三个方面。
一是绿色信贷激励有待提高。首先,银行信贷是房地产企业融资的主要方式,按照国家房地产政策调控和监管机构所定基调,“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落实房地产长效管理机制,不将其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房地产行业面临融资管理、信贷结构优化的处境;虽然绿色建筑是当前鼓励的一类房地产产品,而绿色建筑没有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单列,与一般房地产开发管理没有区别,银行对绿色建筑的支持缺乏明确的依据,在这个背景之下,金融机构对绿色建筑的支持容易被“视为”借机支持房地产开发,违背调控政策。因此,许多商业银行和非银金融机构不敢、不能或不愿意支持绿色建筑开发。
其次,现行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授信审批管理阶段,并未对是否为“绿色”进行差异化区别,仅在项目获取绿色建筑设计证书后,事后将贷款纳入绿色信贷统计中,只是一种被动的存量贷款“贴绿”行为,这并没有激励和带动更多的社会资本投入绿色产业尤其是绿色建筑项目中。
最后,绿色建筑项目在申请绿色信贷时往往尚未获得相关标识证书,而获得标识证书的项目基本已完成融资,因而银行如何在发放项目贷款中将此纳人绿色信贷统计并提供差异化信贷服务,是支持绿色建筑发展的关键和堵点。
二是绿色建筑的标识评价体系不利于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尽管存在绿色建筑设计标识、绿色建筑运行标识以及评价等级标准体系,但这些并不能量化绿色建筑的节能减碳效果,金融机构并不能准确掌握建筑减碳效益,进而也难以推出相关的绿色信贷产品和服务。此外,绿色认证评价通常为自愿申请,开发商为获取绿色建筑财政奖励,在设计阶段评价意愿高,设计阶段的“绿色”难以在运维阶段得到实质保障,而银行业金融机构所认定的绿色建筑仅停留在设计标识阶段,并不涉及运行标识,绿色建筑绿色效果难以在绿色金融服务中显现。
三是绿色建筑的信息披露机制尚未建立。绿色建筑项目及开发商、设计单位信息不完整,尤其涉及大量中小型企业主体,大多为轻资本、高信用风险类企业,金融机构等利益相关方无法获得完整的信息,也无法了解项目建设的节能减排性能等,不利于金融机构提供服务支撑。
绿色建筑已成为建筑业发展的一个重要航标。绿色建筑在未来几年仍将保持迅猛发展态势,且绿色建筑产业链长,其产业潜在的市场规模超过万亿元;随着建筑市场中需求的饱和以及新型城镇化发展,高质量绿色建筑将成为市场中独特的吸引力,其价值增长空间也较大;然而,绿色金融对绿色建筑的支持还在探索阶段,绿色建筑的发展还存在较大的资金供给缺口,需要以绿色信贷为主的银行的大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