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结合具体行业强化产品模式创新。供应链金融产品种类众多,虽然一般分为预付类、存货类、应收类三类产品,但在每类产品中各自都包括多种细分产品,产品之间的区别比较细微,各个产品适用的领域都不一样,且产品交易结构相对较为复杂,产品运用灵活性要求更高,更需要开展有针对性的产品模式创新,以提高对产业链供应链主体金融服务的针对性。

显然,预付类、应收类、存货类供应链金融产品分别更适合于预付预收账款、存货、应收应付账款较多的行业或企业适用,而不是每个行业或企业都适用。如存货类供应链金融产品更适合煤炭、钢材等大宗商品行业的商贸类企业采用,原因在于这类商品易于保存,市场交易量较大,价格相对透明,以其作为抵质押物必要时更易于处置。相反,易变质、市场交易量小、价格不透明的商品,或者专用性较强的设备则不适合动产抵质押融资业务模式。

在供应链金融发展中更需要关注整个产业链供应链,根据行业特点选择合适的供应链金融产品,开展有针对性的产品创新,做好产品创新和产品组合,设计有针对性的业务方案模式,更好地服务整个产业链供应链。如供应链金融的产品并没有固定模式,保兑仓业务既可以是厂商、经销商、金融机构三方参与的三方保兑模式,也可以是厂商、经销商、金融机构和第三方监管机构四方参与的四方保兑模式,在实际业务中也需要根据具体情况选择。不论采用三方保兑模式还是四方保兑模式,都有助于降低小微企业存货的资金占用压力,提高小微企业资金利用效率,帮助厂商增加产品销售和提高市场占有率,从而实现多赢。

再次,强化金融科技应用。首先,金融机构可以利用金融科技低成本、高频次获取客户信息的优势,灵活运用以整合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等信息,解决小微企业信息透明度较低的问题。在信息系统方面实现银企直连,通过实时交互企业仓储物流、资金往来等监测企业经营信息,减少金融机构和融资主体间的信息不对称,降低供应链金融发展的信息获取成本。

金融机构可借助科技手段搭建场景生态,将供应链金融产品和产业链供应链运营有机融合,金融成为场景生态的有机组成部分,让小微企业在“无感”的情况下获得供应链金融服务和支付结算等其他金融服务。同时通过金融科技手段,打造基于内外部多维数据支持的风险防控体系,如利用人民银行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上海票据交易所供应链票据平台等,完善供应链金融的信用评估体系。

最后,引导多方积极参与。供应链金融发展不能仅依靠金融机构的力量,还需要政府营造好的环境,平台协会和物流仓储机构等发挥专业优势积极参与。

从政府方面看,供应链金融发展需要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如对动产的确权登记、抵质押等,需要政府部门提供相应的支持。从2021年1月1日起,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依托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统一办理动产和权利担保登记。同时,政府也要在规范动产抵质押物处置、供应链金融相关案件诉讼等方面为金融机构提供相应的支持,让各类主体能够更方便快捷的维权。

从平台协会看,各类商圈、市场、交易平台等主体以及行业协会主体,可充分发挥自身对商圈、行业了解较多的优势,为金融机构发展供应链金融提供专业信息支持,为小微企业提供非金融服务。从物流仓储机构看,其在诸如动产监管、物流运输、动产处置等方面具有专业优势,金融机构可积极与其开展合作,利用其专业优势做好动产监管和必要时的处置工作。

 

作者:娄飞鹏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博士后,研究员

转载自:五道口供应链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