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1.咨询关于融资租赁、商业保理企业监管的相关问题:
1)根据目前的监管政策,对融资租赁、商业保理企业异地经营是否有明确要求?是允许、不支持还是禁止?
2)上述企业在注册地能否只保留某一职能部门,其他部门(例如风控、财务等职能部门)是否允许跨省市办公?
留言时间:2021-10-14
答:根据《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商业保理企业监督管理的通知》,目前对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企业异地经营没有明确监管要求。但在监管导向上,除反向保理和承租人或出卖人为集团内关联企业的融资租赁业务外,支持融资租赁、商业保理企业主要服务本地、深耕本地市场。同时,监管上不鼓励注册地和实际经营地脱节或者在注册地只保留少数职能部门、其他部门跨省市办公的做法。
答复时间:2021-10-19
答复单位:银保监会
Q2.《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商业保理企业监督管理的通知》“(五)商业保理企业可以向银保监会监管的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融资,也可以通过股东借款、发行债券、再保理等渠道融资?!保胛噬桃当@砉驹俦@碇荒芟蛞猩昵肼??是否可以向具有保理资质的商业保理公司申请?保理公司间如开展真实再保理业务,不会涉及“与其他商业保理企业拆借或变相拆借资金”?
留言时间:2021-09-22
答: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商业保理企业监督管理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19〕205号),商业保理企业可以向具有保理资质的其他商业保理企业申请再保理;开展再保理业务时,应收账款真实、洁净转让的,不属于“与其他商业保理企业拆借或变相拆借资金”。
答复时间:2021-09-23
答复单位:银保监会
Q3.成立商业保理公司的审批条件及审批部门?
留言时间:2021-02-26
答:根据职责分工,银保监会负责制定商业保理公司业务经营和监管规则,地方政府实施监管。筹备成立商业保理公司有关事宜建议向拟申请注册公司所在地的地方金融监管局具体咨询。
答复时间:2021-03-05
答复单位:银保监会
Q4.请问商业保理公司是否是金融机构?
留言时间:2020-11-17
答:目前我会未将商业保理公司定性为金融机构。
答复时间:2020-11-23
答复单位:银保监会
Q5.商业保理机构能否以保理名义向企业从事放贷业务?是否属于违反规定??
留言时间:2020-05-10
答: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商业保理企业监督管理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19〕205号),商业保理企业可受让基于真实交易的应收账款,并向转让方提供保理融资等服务,但不得发放贷款或受托发放贷款。
答复时间:2020-05-15
答复单位:银保监会